一般项目: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;广告发布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软件开发;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;科普宣传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文艺创作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电视剧制作;电子出版物复制;网络文化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